关于全面制定2013版课程标准的通知
教〔2013〕10号
各教学单位:
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[2012]4号)精神,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中,切实加强内涵建设,我校将进一步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,研究和构建以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新课程体系,重构教学内容,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学习领域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。现将2013年课程标准制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制订范围
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基本素养模块课程、职业基础技术模块课程、职业核心技术模块课程、职业拓展技术模块课程、职业考证模块课程均需制定课程标准。其中基本素养模块课程和职业拓展技术模块课程,由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安排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。
二、制定标准
课程标准的制定参考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编制办法》。(附件1)
三、制定要求
1.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动员,精心组织,认真填写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审批表》(附件2),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2.课程标准中的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和学时等须与2011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。
3.报送要求: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整理,每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命名为“课程代码+课程名称”,统一放入“XXX教研室”文件夹中。
4.各教学单位请务必于2013年4月1日前,将课程标准电子稿统一打包发送至fzyzxw@163.com
附件1:阜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编制办法.doc
附件2:阜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审批表.doc
附件3:阜阳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汇总表.doc
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2013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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